2016年市妇联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驻马店市妇联是全市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其主要任务是: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政府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四)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五)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妇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3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2.5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2.5432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没有增减变化。
五、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2.543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4.53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8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125万元,占21.6%;项目支出70万元。
附件:
市妇联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