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豫妇办〔2021〕3号)文件要求,驻马店市妇联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名。
在各有关部门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市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名单,现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市妇联权益部联系。
联系人:何水莲
联系电话 :0396-2600367
邮 箱:zmdflqyb@163.com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25日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拟推荐对象)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会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
肖萌菊 女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宋学东 男 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案审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