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委老干部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老干部局是主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市委部门。局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检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承办老干部离休后提高待遇及省管离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各级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和老干部大学教育工作等工作。
市老干部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职工40人,离退休人员3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驻马店市老干部局本级
2.驻马店市市直老干部活动中心
3.驻马店市老干部休养所
4.驻马店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老 干 部 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18.84万元,支出总计1218.8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84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一是业务开展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执行国家统一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底收入合计1061.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61.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11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83万元,占75%;项目支出275.71万元,占24.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18.8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入总计各增加207.84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执行国家统一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54万元,占支出合计91.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44万元,增长27.7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18万元,占7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19万元,占16.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12万元,占2.88%,住房保障支出18.06万元,占1.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决算大于预算主要原因:一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结转资金;二是增加了承办了省活动开支;三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追加资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95.29万元。实际支出884.18万元,增长23.6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15万元;公用经费3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3.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67万元,比2015年减少4.63万元,下降9.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驻马店市统计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十一、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