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⑪
时间:2024-09-05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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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5月30日,全面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保条例,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活动,促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厘清法定职责,增强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奠定条例实施的坚实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关爱明天 护“未”成长

河南省关工委

 

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法治成果。未保条例结合河南实际,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和特殊保护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了一个以家庭监护为主责,以监护的支持、监督、干预为手段,以政府监护兜底保障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

未保条例第62条规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为困境、留守未成年人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省关工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好未保条例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优势和“五老”队伍优势,为未保条例的落实尽责尽力。

——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关工委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未保条例作为重点任务,组织法治宣讲团深入校园、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巡讲,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高度重视,讲好国家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部署新要求,把未保条例传播到千家万户。
——强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道德实践活动为抓手,发挥关工委联系指导的家长学校的作用,以及关心下一代活动阵地在连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未成年人帮助指导服务。突出特殊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隔代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积极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协调优势,抓好“家校社共育实践区”试点、“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乡村振兴 关爱助学”、“送法进校园”等公益项目实施,为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探索新的经验。吸收和调动更多有司法工作背景的“五老”加入到关心下一代的工作中来,同时要不断提升广大关心下一代工作者和“五老”的法治素养,提升贯彻落实未保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更好地促进未保条例落地见效。

 

切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

河南省残联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经全面修订,已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来,全省残联系统高度重视未成年残疾人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强化资金保障、实施康复救助、提供教育关爱服务、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关注关爱未成年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未成年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康复训练是改善未成年残疾人身体功能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未成年残疾人心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残联持续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重点民生实事,普遍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二、采取得力措施,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全覆盖、零拒绝”,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逐一评估安置、强化监测比对,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习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出台政策文件,切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联合住建厅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配合省政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专题调研,切实保障未成年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未成年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无障碍服务。继续联合省高院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联合司法部门开展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妥善解决未成年残疾人法律诉求和合理关切,切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残疾人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惠残助残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残疾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结束语

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从7月3日起,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在“中原女性之声”公众号开设“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专栏,邀请21个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畅谈落实未保条例的做法、打算和体会。
两个多月来,大家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主动认领职责任务,积极谋划落实举措,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法为盾,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温暖的天空,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