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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
时间:2016-04-06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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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驻马店市家庭教育

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评选表彰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家庭教育工作者的创造活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妇联、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六一”节前夕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一)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30

(二)驻马店市优秀家长学校30

(三)驻马店市优秀家长30

    二、表彰范围

(一)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专职、兼职工作者。

(二)驻马店市优秀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的常规家长学校和流动留守儿童、“四老”、“ 网络”等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三)驻马店市优秀家长:全市各中小学学生家长。

    三、表彰条件

(一)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家庭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家庭教育工作,努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积极传播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家庭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近年,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果和经验并应用于实际工作效果显著,发挥了骨干作用。

4、本人研究成果或工作经验曾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市级做过交流。

5、从事家庭教育工作在2年以上。

    (二)驻马店市优秀家长学校

    1、认真贯彻《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当地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领导管理机构健全,有管理制度,有教学计划,有教师队伍(专兼职),有辅导教材,有考核评估,有经费保障。

    3、根据家长需要及家庭教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家长对指导的内容和形式比较满意(有比较显著的效果)。

4、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活动中注重家长和儿童的自主参与、自我教育、亲子互动、共同提高。

5、家长学校办学在2年以上。

(三)驻马店市优秀家长

1、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语言文明,待人真诚,举止端庄,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遵纪守法,是一名助人为乐的好公民。 

2、积极学习、掌握并钻研家教知识和方法,对孩子严而有爱,不打骂、不纵容,家教水平高,家教效果显著。 

3、尊重班主任、科任老师的劳动,经常主动与教师沟通、对话,了解其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交接意见时,态度和蔼、诚恳,和学校、社会教育配合默契,目标一致。

4、积极参加家长学校举办的讲座、活动和亲子义工服务队,理解学校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支持学校采取的一些举措,并为学校作些宣传工作。 

5、能正确对待孩子与同学之间的问题或矛盾;能配合学校和老师处理好发生在孩子们间的事情,家长之间关系和谐。 

6、生活充实,精神饱满,情趣高雅。在孩子面前,不论处境如何,始终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爱学习,做学习型家长,家教水平不断提高。

四、具体要求

(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妇联、教育体育局共同审定,县区妇联统一上报,由市妇联、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批。

(二)表彰对象以基层实际从事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为主,包括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典型事迹要突出、真实、感人。

(三)表彰名额按照人口比例分配,适当兼顾平衡。

(四)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表彰条件、分配名额和推荐程序,推荐上报先进典型。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要突出,特色要鲜明,文字要简明扼要。

    (五)推荐单位务必于2015522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妇联1315房间。

    联 系 人:张

    话:2601229

电子邮箱:zmdfletb@163.com

  附件:1、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名额分配表

2、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驻马店市优秀家长学校推荐表

4、驻马店市优秀家长推荐表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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