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离婚状况浅析
时间:2016-04-06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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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离婚状况浅析

 

“中国式离婚”已经成为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从过去的谈离婚色变,到70后纠结于离或不离,再到如今80后的“离婚没啥大不了”,中国人的婚姻观正在发生着深刻地变化。小至一个家庭一座城市,大到整个国民经济社会,面对离婚率居高不下,且保持增长的势头,直接影响到家庭幸福和睦,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到经济发展大局,应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一、全市离婚人口特点

2013年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以此年龄段为准,下同),离婚人口占1.08%,较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201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市离婚率2010年达到0.94%2011年有所下降,从2012年开始连续回升。

1、从接受教育水平看,全市离婚人口呈现学历与离婚率成反比,即学历越低,离婚率越高,学历越高,离婚率越低的状况。2013年,全市离婚人口主要集中在初中文化水平段,占59.4%,较上年上升0.69个百分点;具有小学文化水平的离婚人口占19.12%,较上年下降0.56个百分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离婚人口占18.14%,较上年下降0.71个百分点,特别是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离婚人口比重小,下降幅度大,占2.94%,较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全市按学历划分的离婚率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初中

小学

未上过学

2013年离婚率(%

2.94

15.2

59.4

19.12

3.35

2012年离婚率(%

4.44

14.41

58.71

19.68

2.76

增幅(%

-1.5

0.79

0.69

-0.56

0.59

 

2、中年人是离婚主力军,年轻化是发展趋势。从年龄结构看,30-49岁人群是离婚主力军,占离婚人口比重59.89%,但呈现下降趋势,较上年下降5.86个百分点。其中,45-49岁人群比重为12.83%,较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在中青年人群中,25-29岁人群离婚比重虽然较低,但出现上扬趋势,占9.56%,较上年上升2.36个百分点。

3、城镇高于乡村,城乡学历高低与离婚率呈反比。全市离婚人口按城乡划分,乡村离婚人口比重占0.96%,较全市平均水平低0.12个百分点;城镇离婚人口比重占1.23%,较全市平均水平高0.15个百分点。按学历划分,城镇离婚人口初中及以上学历高出全市平均水平8.57个百分点,其中高中学历占20.68%,高出全市平均水平5.48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占5.33%,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39个百分点。而乡村离婚人口比重则恰恰相反,初中及以上学历离婚人口比全市平均水平低8.77个百分点,其中高中学历占9.5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61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占0.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45个百分点;初中学历占58.6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72个百分点。受城乡文化和思想观念等差异因素影响,乡村人口比城镇人口的婚姻相对稳定。

4、流动人口离婚率高。因为工作等原因大量外出工作的人群,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离婚率却逐渐上升。按现住地统计,户口在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中,离婚率为1.24%,较常住离婚人口高0.16个百分点。

二、离婚的主要原因

1、闪婚闪离现象严重。闪婚闪离现象多出现于“80后”的年轻一族。由于婚前缺乏与对方的深入了解和沟通,缺乏对婚姻生活的预见。热恋时的甜言蜜语,初接触时的幸福感觉,一时冲动使他们走进这座婚姻的“围城”。婚后才发现婚姻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快乐和浪漫,面对家庭中方方面面琐事的烦恼,处理双方家庭关系的冲突,彼此缺点逐渐暴露,双方矛盾逐渐产生。面对这些矛盾和冲突,心浮气躁,不会也没有耐心去解决各种矛盾,喜欢走极端化的年轻人往往以快刀斩乱麻的形式,果断地采取离婚的方式结束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2、趟不过婆媳、岳婿冲突这条河。在家庭中,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最明显和最常见的是出现在婆媳和岳父母的关系上。有些夫妻感情原本很好,因为处理不好与公婆或岳父母的关系,缺乏情感的交流和相互的谅解,原本是夫妻之间的小事,扩张为两家之间不可调和的大事,双方为了庇护自己的子女,赢得这场恶战的最终“胜利”,将夫妻双方的矛盾,演变为亲家之间的家庭大战。于是,源于婆媳或岳婿之间的冲突,最终也会成为夫妻离婚的一大隐患。

3、婚外情成为离婚之诱。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工作压力的不断加大,夫妻之间的互动与交流逐步减少,从而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性生活质量下降,渴望追求更高质量的婚姻生活。于是,成功的男人抵挡不住年轻漂亮的女性诱惑,婚姻出现危机的女人把感情投放到事业有成的男人身上,无钱的已婚女子找成功的已婚男人,有钱的已婚男人把原配换掉,另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离婚似乎变成了一种个人资产重组。

4、长期分居最容易“分走”夫妻感情。“工作需要(外出打工)——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离婚”,以前,“感情基础薄弱”曾是不少夫妻离婚的理由;如今,两地分居已成夫妻离婚的“主凶”,很多离婚夫妇未能逃过这一“离婚公式”。单方外出务工,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缺乏感情交流,在外地赌博吸毒等原因,促使夫妻精神上和生理上都不能得到满足,容易出现婚姻危机,导致离婚。

三、离婚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

尽管离婚是法律赋予个人的权利,但是离婚率的快速增长,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都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1、离婚对社会治安的危害重。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达成离婚的过程中,很多人都不是“和平”的解决问题,而是采取了极端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上因为感情纠纷而出现了各类恶性刑事案件,动不动就是以杀人(自杀)、毁容、暴力伤害等形式处理纠纷,不仅伤害了当事人,有的还会连累其家人,最终导致“家破人亡”,不但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会锒铛入狱,对社会稳定和谐及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2、离婚对下一代的影响大。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家庭环境,就陶冶出什么样的孩子”。的确,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教育成长影响较大。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吵架闹别扭,闹上法庭离婚的同时,极大地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给孩子造成了很不好地“示范”作用。父母离异的孩子往往因缺少一方的爱而导致心理失去平衡,从而感到孤独、忧虑、失望、性格孤僻,变得不自信也不愿意相信别人,有的孩子远离人群,有的孩子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做父母的所不愿意看到的。

3、离婚对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在心灵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心理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不仅影响了夫妻双方感情,而且极大地影响了夫妻双方的工作心情。正是由于这种坏心情连带产生的工作容易走神,办事效率不高,与同事之间容易产生矛盾,与上、下级相处容易出现问题等等,造成工作失误在所难免。长此以往,工作态度出现扭曲,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严重时会造成工伤事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四、建议

婚姻状况不仅关系到小家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与发展大计,政府和社会各界都要关注家庭和谐建设,为稳定家庭关系、建立和谐家庭氛围,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辅导机构,有效化解矛盾。大部分夫妻闹离婚,其实心理未必真正想离,只是一时赌气,或逞一时口快,或感情用事,不曾想,会落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时,如果有“心理咨询师”劝说一番,化解心中矛盾,给夫妻双方一个台阶下,等他们心平气和了,有可能就不提离婚这回事了。建议政府以社区或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家庭和谐机构”,为正在恋爱和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提供婚前教育,搭建婚前家庭教育大讲堂;为发生家庭矛盾和处于婚姻危机中的家庭提供婚姻心理咨询,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引导家庭成员以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筑和谐家庭。

2、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免费化解夫妻矛盾。离婚使夫妻双方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创伤,严重的为此一蹶不振,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有的甚至由一般民事纠纷转化成重大的刑事案件,继而给家庭、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为了营造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为了下一代健康成长,相关部门应制作一些涵盖婚姻家庭生活方方面面的宣传手册和行为指南,引导夫妻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教育夫妻正确处理好工作、生活和婚姻之间的关系。

3、婚前增进了解,切勿盲目“闪婚”。俗话说:“没有感情的婚姻等于坟墓”。有些人一时兴起,其实并不一定了解对方,仅凭一面之缘,或者是因为财富,或者是大龄青年愁嫁愁娶,想通过结婚证来维持羁绊等等,采取了“闪婚”的盲目举动。“闪婚”是双方的不负责任,是热恋时对于感情的高估,对待婚姻犹如儿戏。笔者呼吁准备“闪婚”的未婚青年,千万不可感情用事,否则,激情过后,责任无处安放,伤害的只会是彼此双方。

4、培养夫妻感情,扎稳婚姻基础。为了营造幸福美满的和谐婚姻,笔者呼吁,不要等到婚姻出现裂痕才想到培养夫妻感情,婚姻的幸福与否在于平时爱情的积累。发现对方有缺失、错误或不足时要采取“理解万岁”的方式处理,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信任是感情的基础,只有互相信任,夫妻关系才能牢固。要学会信任对方,不要走极端,不要把对方逼到另一个方向去。尤其是妻子对丈夫的信任,信任是一种能力,如果妻子具备了这种能力,而且被丈夫感受到,即便丈夫遇到了感情的困扰,想到妻子的对自己的信任,也会自觉的约束自己,而且还会不断增加对妻子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