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激励全市广大妇女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驻马店实践新篇章,市妇联决定即日起,启动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
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
三、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拥有驻马店户口籍或在驻马店工作和生活。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奋勇争先,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或县委县政府、市直局委及以上表彰奖励称号或专业奖项。
6.未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四、申报材料
按要求填报《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社会化推荐),同时提供300字简要事迹,各3份。 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22日前报送至驻马店市妇联组宣部(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开源大道56号1号楼1315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mdflzxb@126.com(注明社会化推荐),联系电话:0396—2602818。
五、其他事项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均可通过社会化推荐渠道参评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经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后,产生社会化推荐驻马店三八红旗手建议人选。
2.社会化推荐渠道的组织审查工作,将由参评人的主管单位、行业协会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按申报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开展。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参评人需认真填报信息,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审查工作。
4.参评人有工作单位的,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加盖村(社区)章,审批表县区妇联意见栏先不盖章。
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社会化推荐).docx(点击附件链接下载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