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②
时间:2024-07-18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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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5月30日,全面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保条例,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活动,促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厘清法定职责,增强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奠定条例实施的坚实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依法能动履职

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保条例在六大保护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对特殊保护作出规定,以法规形式对河南未保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作出规定,堪称亮点。例如,条例第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首次接触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时,应当主动询问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状况,存在监护缺失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未成年子女居住地的民政部门通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好未保条例,省法院多措并举做好未保工作。
一是原原本本学习未保条例,吃透精神,熟练掌握条例规定的法院和法官义务。要求法官特别是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官,根据条例规定,依法能动履职,严格落实未成年子女监护状况主动询问和通报制度;更加注重并加强条例宣传和未保工作的联动、协作、配合,努力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联动协作,力争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案件办理中,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根据条例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民政、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同向发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未保条例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进学校、进社区开庭审理案件的巡回审判等形式,开展未保条例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
四是注重总结、反思和提高。结合具体案件,适时总结经验,时常反思未保条例学习落实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不足,创新方法,提高能力,为我省高质量保护未成年人贡献法院力量。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守护“少年的你”

河南省司法厅

 

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通过建立更为完整和系统的保护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强化引领,统筹安排。《2024年河南省守法普法工作要点》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普法”,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6月2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等10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项行动方案》,将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差异化普法宣传。通过“上好一堂法治课”“开展法治实践”“制作法治微视频”“发放普法小册子”“举办家长法治讲座”“组织网络专项治理”等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二是紧抓节点,持续推进。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连续三年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普法,发放安全小黄帽180万顶。连续七年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全省“卓越杯”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展现新时代莘莘学子的青春风采,已成为我省知名普法品牌。开办传统法律文化节目《古今探法》,由大学生担任探法体验官,挖掘与传承中原大地法律文化底蕴。
三是赋能骨干力量,送法进校园。利用好“百名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新时代省普法宣传员”和“巾帼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力量,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援护苗”等“七进”活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是做好网络普法宣传,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展开宣传。将与省委网信办联合开展“网络普法行”活动,用微视频、微综艺、微动漫、话剧、故事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增强普法的趣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