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
时间:2024-07-12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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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5月30日,全面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保条例,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活动,促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厘清法定职责,增强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奠定条例实施的坚实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守牢校园重要阵地

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经全面修订,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殊保护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教育部门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立足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坚决抓好条例的落实。
——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大力实施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群众家门口好学校,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强力实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实现应返尽返、动态清零。健全完善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学生“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加强专门教育工作。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未成年学生思想品德、优秀传统文化、心理健康、安全、科学、法治等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科学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教学活动,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加快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机制新格局,优化教育生态。
——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食品药品、校车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学生开展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提高学生应对挫折、保护自我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科学干预。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保护学生不受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