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实施方案》 扎实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
时间:2024-07-10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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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的力度,实现全覆盖”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动“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和工作覆盖,力争到2025年底,已经建立党组织且具备建立妇联组织条件的“三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力争到2026年底,通过单独建立、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村社兜底等方式,实现“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建立健全联合摸排、动态管理、长效推进工作机制,对“三新”领域新增组织及时跟进建立妇联组织或纳入妇联组织体系。

 

《实施方案》指出,“三新”领域可以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组织形式也可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妇女人数在30人以上、条件成熟的,可建立妇女联合会。

妇女人数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

妇女人数在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可建立妇女小组。

对暂不具备建立条件的,也可通过“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建设先行、妇女工作和服务充实跟进等方式渐次推进。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妇联组织要在本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接,对辖区内“三新”领域的基本情况、妇女从业人数及建立妇联组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分级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一对一”指导“三新”领域匹配适合的建立方式、组织形式;通过党组织带动建、党群同步建、妇联组织先行建等方式,率先在成立行业(系统)党委的各级行业中建立妇联组织,加快推动向省“百强”民营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中延伸,稳步推进向各级园区、行业协会、女性社会组织和大型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区域公司、业务板块、二级公司、加盟(合作)企业覆盖,做到建立一个、巩固一个,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加强跟踪问效,常态长效做好动态管理和组建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把“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加强培训赋能,整合资源和力量,通过项目化运作、争取工作经费等方式,多措并举为“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注重示范引领,加强典型选树,加大“三新”领域中女性群体在三八红旗手等评选中的推荐力度,注重把优秀女性吸纳为各级妇代会代表、妇联执委,探索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的有效路径,持续深化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