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妇联拟推荐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情况公示
时间:2024-01-12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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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印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90号)文件精神,驻马店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推荐和审核。现将驻马店市所推选出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月12日—1月18日

    二、受理意见部门及电话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电话:0396-2601229

    联系人:李长印   

    三、反映要求

    1.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候选人从历届河南省三八红旗手中推荐。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5.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中奋勇争先,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6.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中奋勇争先,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专业奖项。

6.河南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在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中奋勇争先,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专业奖项。

6.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授予。    

(四)其他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中担当作为。注重推荐在基层一线坚守职责、甘于奉献、不断创造新业绩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女性群体),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肩负重任、勇攀高峰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展现担当作为、拼搏实干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引领作用的女性(女性群体),以及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美丽河南建设、体育运动、防汛救灾、民族团结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女性群体)。

 

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 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

 

    一、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情况

李辉:女,汉族,1971年1月,无党派,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小学高级教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现任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园长、省妇联执委、市四届政协常委、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2021年被省妇联授予“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她大力践行“游戏化教育、生活化教育、个性化教育、和谐中成长”的办园特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她大胆对教学体制进行改革,搭建特色教学平台,开设特色课程,促进幼儿多元化发展。带领幼儿园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快乐体操试点园、全国足球试点园、全国家园共育试点园等多项荣誉。在 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 篇,取得省级论文课题项目成果奖2项、省市级优质课3项,2023年入选成为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马灵君名园长工作室成员。

  •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情况

    1、刘萍:女,汉族,1968年10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一级调研员,第十三届河南省政协委员,驻马店市第五届人大代表,驻马店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2022年5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突出个人。刘萍同志政治可靠,对党忠诚,担当作为,从实谋事。她发挥妇女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美丽(五美)庭院”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持续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寻找“最美家庭”孕育良好社会风气,引领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尽智出力担当作为,带领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河南省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突出集体等4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彭攀:女,汉族,1969年1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驻马店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国家级健康管理师、国家高级健康心理疗愈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体育模特导师,情志健康疗愈专家,河南省骨干教师,2018年被授予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2022年授予河南省第一届“健康达人”,2023年被评为驻马店市“优秀共产党员”。彭攀从教20多年,点燃无数青少年的梦想和希望。经过教育、体育、卫生多部门多岗位的工作历练,培养成为复合型的大健康人才。成功举办了亚洲羽毛球精英巡回赛驻马店邀请赛,连续三年承办了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驻马店嵖岈山站等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活动;连续十一年承办河南省“三山同登”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每年举办赛事、活动30多次,曾2次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3、刘海艳,女,汉族,1978年5月,群众,本科学历,现任驻马店市万鑫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驻马店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2年驻马店市“巾帼建功标兵”,2023年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刘海艳同志听党话、跟党走,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创业以来,带领团队克服困难,凭借过人的魄力和胆识,经过20余年的奋力前行,现拥有10个中高端汽车品牌的经营权,10家汽车4S店、3个汽车园区,1家二手车交易公司和1个新能源商超体验中心,规模总占地面积30余亩,提供近350多个就业岗位,年纳税300多万元,几年来她以个人和公司名义尊老助医、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灾害救助,累计捐款16万余元。

4、李霞:女,汉族,1973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驻马店市水利局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李霞政治思想坚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坚守职责,甘于奉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刘竹园小学捐赠儿童图书和学习用具,给学生们上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课。近年来连年被评为驻马店市直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获得驻马店市直优秀工会工作者、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省水利系统人事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2014年荣获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23年获得驻马店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5、张冉:女,汉族,1983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驻马店市新蔡县栎城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10年被评为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2021年度驻马店市“信访稳定先进个人”。张冉同志将抓基层党建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是在“真学”上下实功,把稳思想之舵。二是在“真严”上见实效,夯实党建基础。三是在“真抓”上下实功,创建“五星”支部。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及动态帮扶集中排查行动,大力实施“科技兴农、产业强村”的发展思路,着力建设乡风文明,深化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持续开展“六乱”“六清”整治活动,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张冉同志积极实施产业项目,大力培育财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培育本土企业,引进总部经济企业。从帮助关心弱势群体上着力,助推栎城的和谐稳定。

6、步玉诺:女,汉族,1978年7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驻马店市泌阳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2022年被评为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自参加工作以来,她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立足本职工作兢兢业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着岗位建功的风采。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她坚持凡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组织深入基层,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努力使本职工作服务于群众。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累,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医保工作中,先后荣获泌阳县“五一”劳动奖章,驻马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驻马店医保经办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7、李艳,女,汉族,1968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现任西平县实验小学校长兼支部书记。2023年被评为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从教以来,她几十年如一日躬耕教坛,秉持为每一位孩子的发展奠基的理念,坚持内涵式发展,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优化实施“五项管理”,持续推进课程改革,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积极推进“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抓好学校教学。甘于奉献,在教职员工中树立向我看齐意识,早来晚走,经常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无怨无悔。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个人获得数十项荣誉,学校获得近百项荣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始终处于西平县最前列。

    三、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

    1、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机关妇委会: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机关妇委会共有9人,其中女同志9人,2023年被驻马店市妇联评为“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市纪委监委机关妇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妇女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职能特色、筑牢廉洁防线,紧密结合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积极主动与市妇联对接,联合开展“廉洁从家出发”系列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文明新风,传播健康、文明新风尚;忠诚履职担当、绽放巾帼风采,在机关妇委会的带领下,委机关女同志爱岗敬业、勤学善干、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驻马店贡献巾帼力量。

2、遂平县第三初级中学:遂平县第三初级中学共有439人,其中女同志367人,约占总人数的84%。遂平县第三初级中学是全县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寄宿制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读书育人特色学校”;省级平安校园;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举行师德师风报告会,开展“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等评选活动。让“双减”政策落地,开办社团活动:篮球、合唱、书法等;学校坚持开展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入队入团仪式,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爱家意识。

3、汝南县妇女联合会:汝南县妇女联合会共有7人,其中女同志7人,汝南县妇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政治立魂和理论武装,2023年以来,以“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深入机关、乡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共计8场,举办“传承红色基因 赓续精神血脉”户外红色教育、《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赠书仪式等特色活动共计6场,覆盖2万余人次,引领妇女跟党走、听党话,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夯实思想根基。2020年被授予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被授予河南省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河南省妇儿工委授予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突出集体荣誉称号;2023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4、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共有18人,其中女同志11人,约占总人数的61%。该庭负责全院的立案登记、信访接待、申诉复查、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司法鉴定、速裁等工作,是法院的窗口部门。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足于本职工作,致力为当事人、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塑造敬业、至诚、优质、奉献的团队精神,打造闪现天平之光的“文明品牌”,赢得了当事人及各界人士的赞誉。2014年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2018年荣获“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