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情况公示
时间:2023-01-09
来源:驻马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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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妇联拟推荐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情况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印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42号)文件精神,驻马店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推荐和审核。现将驻马店市所推选出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1月9日—1月13日

    二、受理意见部门及电话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电话:0396-2601229

    联系人:李长印   

    三、反映要求

    1.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候选人从历届河南省三八红旗手中推荐。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5.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奋勇争先, 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 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6.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二)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奋勇争先, 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称号或专业奖项。

6.河南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奋勇争先, 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称号或专业奖项。

6.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授予。    

      (四)其他条件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注重基层一线,大力选树、推荐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肩负重任,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女性;在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女性;以及在法治建设、绿色发展、民族团结、粮食安全、新业态等各行各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

 

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 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

 

    一、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情况

董亚楠:女,汉族,出生于1985年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党委书记。2014年被省妇联授予“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2021年被省妇联授予“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2020年河南省文明村镇创建记三等功。该同志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修养、锤炼党性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总书记考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思践悟、领会吸收。抓中心谋大局,集中精力抓实大事;重科学善统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成功创建了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

     二、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情况

    1、李艳萍:女,汉族,出生于1975年10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驻马店市律师协会律师,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2018年荣获“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21年荣获“2016-2020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该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面向广大学生和基层社区服务群众,带头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在提升自己法治思维的同时,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普法工作和法律援助活动,带动我市女律师们不断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积极投身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以案释法”栏目,努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建设,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由其承办并编写的《临时停车惹祸端》、《行人掉进无盖窨井受伤 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两篇案例,入选中国司法部案例库。

     2、吴霞:女,汉族,出生于1967年6月,本科学历,驻马店市二高从事政治课教师,连续12年担任毕业班思政课教学工作,连续9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省级中小学德育先进个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优秀教师、市级文明教师、市级师德标兵、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33年坚守教育一线,一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一颗赤诚之心奉献着青春,用爱编织孩子们的美好未来,以骄人的业绩诠释着自己的人生追求。

    3、湛清云,女,汉族,出生于1976年5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中共驻马店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副书记,一级警长。该同志自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在多个岗位历练,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忠诚奉献,开拓进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综合协调能力突出,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受市局嘉奖三次,先后被评为县“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市“文明交通警察”、“模范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省“成绩突出党员民警”。尤其在党的百年华诞、二十大安保和疫情防控工作中,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始终保持饱满精神和昂扬斗志,展现出了新时代“四有”女性的风采,为驻马店市平安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

    4、王志慧:女,汉族,出生于1969年9月,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确山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端正,工作能力较强,廉洁奉公、开拓实干,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家风、创建六美庭院等社会实践工作上成绩突出,围绕生态文明,带动妇女共建美丽家园;围绕巾帼建功,促进妇女素质普遍提升;围绕民生需求,开展妇女儿童关爱工作;围绕婚姻家庭,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围绕家风引导,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力度。2020年度获得河南省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表现先进个人。

    5、薛皎:女,汉族,出生于1982年8月,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开源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被评为2020年度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该同志自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加强村民自治实践。完善和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进一步运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农民自已“说事、议事、主事”。团结带领办村两级干部大力开展“四大活动”“六防六促”专项活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她亲自牵头,组织辖区六个村委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先锋队、突击队20余支,参与党员志愿者500余名,切实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李秀斋:女,汉族,出生于1972年1月,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驻马店市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无私奉献、敬业创新、精心管理、认真负责、踏实上进,在工作中埋头苦干,顽强拼搏,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同志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加强对党的思想理论、各项方针政策和经济、文化、科技、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该同志能始终持续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注重德行操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2016年被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21年被市委授予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7、祁玉梅,女,汉族,出生于1968年8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驻马店市第四中学校长。该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长年坚守教学第一线,狠抓常规教学,实施教务日志和课堂日志,组织教学常规检查,监控各年级教学质量。2022年驻马店市第四中学荣获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同志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2015年荣获省教育厅学科技术带头人称号;2015年驻马店市拔尖人才;2018年河南省文明教师;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连年荣获驻马店市优秀校长荣誉称号。

    三、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情况

    1、中共确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确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206人,其中女同志128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2%。确山县纪委监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挑重担、锐意进取,从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岗位,都活跃着女性自信进取、奋发有为、实干奉献的身影,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21年被评为“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2021年被评为“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22年届满重创,再次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

    2、平舆县妇女联合会:平舆县妇联共有12人,其中女同志10人,约占总人数的83%。平舆县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带领全县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妇女维权、矛盾纠纷排查、妇女儿童“两规划”(2021-2031)实施、妇女素质教育宣传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县妇联与全县各行业巾帼“英雄”携手共进,在疫情防控、关爱帮扶、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平舆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巾帼力量,荣获2017年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 2020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县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2021年县级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2022-2024)等一系列荣誉。

    3、正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职工117人,女性人数79人,约占总人数的68%,是正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先后荣获“全省疾控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免疫规划标准化示范县”、“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荣获省委、县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4、国家税务总局汝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共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女性职工20人,占职工人数的71.4%。一直以来,她们用柔弱的双肩,肩负着辖区内10000余户企业纳税人税务征收入库的艰巨任务和近80万缴费人的税费征缴的重任。她们用如同“火”一般的热情服务传递着税收温度、用“金”一般的坚定践行服务承诺、用“水”一般的柔情描绘着巾帼红与税务蓝。在她们的努力下国家税务总局汝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先后获得驻马店市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共青团驻马店市委授予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的“河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十余项地市级荣誉。